溪湖藝文館
溪湖庄役場於民國97年6月1日改名為溪湖藝文館,建在平和街(日治時期的主要街道)上,建於日治時期,昭和18年(西元1943年)的6月1日,是當時溪湖的最高機關,也是目前台灣留下極少的庄役場之一,而且保存良好又沒有改建過,因此在西元2002年4月10日列為歷史古蹟。
溪湖庄役場於民國97年6月1日改名為溪湖藝文館,建在平和街(日治時期的主要街道)上,建於日治時期,昭和18年(西元1943年)的6月1日,是當時溪湖的最高機關,也是目前台灣留下極少的庄役場之一,而且保存良好又沒有改建過,因此在西元2002年4月10日列為歷史古蹟。
外觀特徵:
1.兩層樓皆為長方體和矩形平面。
2.正立面左右兩側各開三個長窗,由一樓延伸至二樓,長窗於一、二樓交接處為實面,以洗石子裝飾,做簡單的浮凸邊飾,窗扇是上下推拉窗。
3.正立面高兩層樓,屋頂為四坡落水斜頂,上覆日式瓦作,屋頂與牆面交接處則有水平出簷,下有水平線腳。
4.正立面屋頂山牆採直線、硬邊、階梯狀的山型造型,硬邊係以牙子砌線腳收邊,內部做圓形徽飾,兩側有懸臂挑出的鋼筋混凝土雨庇。
5.山牆下方則為三個圓供形相連之開口部,中央開門,兩邊設長窗,而其它三者裝飾手法相同,以洗石子為邊框材質,上方做半圓形洗石子飾面,半圓內做卷草浮雕。
6.一樓牆基亦為洗石子飾面,牆基上半部做橫向水平帶收頭,其餘牆面因上漆處理別無裝飾。
7.整體由中央門洞開門則為一出挑陽台,陽台前緣以折線與弧線裝飾,並題有「溪湖鎮公所」字樣,陽台轉角處則做圓角處理。
8.陽台下方為主要入口處。建築造型簡潔,而其風格較接近1930年代所流行的「藝術裝飾式樣」。
9.建築後方原設有宿舍棟與值班警衛室,後因空間不足而拆除,已於後方進行增建。
10.原溪湖庄役場是用磚、木和鋼筋混凝土的構造,室內隔間牆則用編竹夾泥(現已改為石子飾面的立面),由側面可清楚看到前段為早期興建的主 體建築,後段則為晚期增建的長方形量體。
1.兩層樓皆為長方體和矩形平面。
2.正立面左右兩側各開三個長窗,由一樓延伸至二樓,長窗於一、二樓交接處為實面,以洗石子裝飾,做簡單的浮凸邊飾,窗扇是上下推拉窗。
3.正立面高兩層樓,屋頂為四坡落水斜頂,上覆日式瓦作,屋頂與牆面交接處則有水平出簷,下有水平線腳。
4.正立面屋頂山牆採直線、硬邊、階梯狀的山型造型,硬邊係以牙子砌線腳收邊,內部做圓形徽飾,兩側有懸臂挑出的鋼筋混凝土雨庇。
5.山牆下方則為三個圓供形相連之開口部,中央開門,兩邊設長窗,而其它三者裝飾手法相同,以洗石子為邊框材質,上方做半圓形洗石子飾面,半圓內做卷草浮雕。
6.一樓牆基亦為洗石子飾面,牆基上半部做橫向水平帶收頭,其餘牆面因上漆處理別無裝飾。
7.整體由中央門洞開門則為一出挑陽台,陽台前緣以折線與弧線裝飾,並題有「溪湖鎮公所」字樣,陽台轉角處則做圓角處理。
8.陽台下方為主要入口處。建築造型簡潔,而其風格較接近1930年代所流行的「藝術裝飾式樣」。
9.建築後方原設有宿舍棟與值班警衛室,後因空間不足而拆除,已於後方進行增建。
10.原溪湖庄役場是用磚、木和鋼筋混凝土的構造,室內隔間牆則用編竹夾泥(現已改為石子飾面的立面),由側面可清楚看到前段為早期興建的主 體建築,後段則為晚期增建的長方形量體。
(圖片來源:自行拍攝)
上圖是溪湖藝文館的舊照片(三張圖片來源: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)